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维护省、市“两会”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度过平安文明、欢乐祥和的寒假,现将有关纪律要求明确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共大连民族学院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和各类联谊会。
二、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收受学生、家长财物以及接受家长宴请,严禁强制统一征收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深入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纪委举报电话:87656040 举报信箱:jiwei@dlnu.edu.cn。
中共大连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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