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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中共大连民族大学委员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

12月27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中共大连民族大学委员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党委书记赵铸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赵铸强调,要充分认识《办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定办法,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落实举措。《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通过多过问、严教育、常提醒、真监督,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赵铸强调,要认真抓好《办法》的实施,切实发挥出第一种形态的有效作用,确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见实效。《办法》在制定中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又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总结固化了一些我校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更加突出了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做好《办法》的宣讲解读,抓好制度的落实,发挥出制度的实效性,让制度管用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三条,明确了制定依据、运用主体及适用范围、运用情形、运用方式、运用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方面内容。

(信息来源 王翔 吴宝宁 责任编辑 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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