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五一”、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清正廉洁过节。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预付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购买礼品、烟酒等其他物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三、强化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要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要紧盯“四风”问题“隐身”、“变种”新情况,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予以监督,监督举报信箱:jiwei@dlnu.edu.cn。

中共大连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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