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大连民族学院纪委负责人同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大民党发[2006]31号),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锐同志将代表学校党委、纪委对学校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谈话对象)
全体处级干部(详见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二、会议时间
金石滩校区: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13:30
开发区校区: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15:30
三、会议地点
金石滩校区:教学办公楼A区612会议室
开发区校区:综合楼A区804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本单位与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场签到。确因上课、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老师,请于6月23日中午前请假。
联系人:辛会芳
联系电话:87531789
学校纪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参加学校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人员名单
开发区校区:114人
王永强、宋江岩、赵宵鹏、袁传军、魏晓鸣、关 锋、任 艳、刘 煜、管占龙、王淑繁、田 野、李 力、王 芳、辛会芳、王喜春、梁 利、张利国、杨树清、刘 秋、李北雪、任长虹、云 健、袁学刚、乌云娜、初永泽、刘兴耀、李洲良、王凤慧、白日霞、陈景辉、臧 林、丛树强、孙忠谦、陈 瑞、敖承勇、王晓慧、李华戎、左 莉、祁 锴、包莉娜、孙海超、夏凌君、李 云、刘恩全、魏金良、米守防、吴延清、王君伟、于泽勇、吴 俣、赵迎秋、王玉良、韩 松、郭 洁、张汝波、刘德全、刘岩川、张 涛、龚 涛、胡文忠、张树彪、杜崇旭、权春善、王维波、李铁莉、刘俊民、孙 琳、尹敬爱、马春东、包海默、孙 晶、范一峰、何长文、王 慧、李晓峰、刘灵芝、周文书、刘 满、国 策、白晓东、刘 恒、马 力、张俊星、李绍民、肖 瑛、许小可、王 崇、吕国忠、崔玉波、李政海、刘东平、高 娃、郑建洲、王 利、陈宪章、徐丽曼、张成山、陈立华、贾瑞光、孙 岿、包和平、王 莉、杜智殊、王学艳、何韶君、阿古达木、刘岩、杨学平、傅立山、刘福余、陈卫东、李英震、白 玫、王 昕
金石滩校区:35人
戴向平、田文霞、刘晓东、邹 雷、姜龙范、周春明、王 众、赵恒东、刘海勇、徐绍文、张树安、叶兴艺、杨玉文、崔 杰、刘向东、赵丕锡、李锡祚、焉德军、赵 靓、孙建刚、马国艳、王 振、徐 蕾、张巨勇、王景涛、高 强、孙险峰、朴 晶、倪 琪、隋惠权、姚家伟、侯兆铭、陈兴文、邵 强、冉春秋
上一条: 关于学校各单位(部门)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组织参观大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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