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国庆、中秋临近,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庆氛围,根据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通知》(驻民纪函﹝2017﹞107号)等上级有关要求和精神,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盯国庆、中秋时间节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不准、六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不准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隐秘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二是不准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三是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四是不准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使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五是不准公款旅游,严禁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六是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严禁借机敛财。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要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通过各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四风”问题“隐身”、“变种”新情况,严肃查处中央、上级部门和学校明令禁止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同时,学校纪委畅通监督渠道,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87531789 举报信箱:jiwei@dlnu.edu.cn

中共大连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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