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学校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锐同志将代表学校党委、纪委对学校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谈话对象)

全体科级干部和未参加2015年6月24日集体廉政谈话的处级领导干部(详见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二、会议时间

金石滩校区: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10:00

开发区校区: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14:00

三、会议地点

金石滩校区:教学办公楼A区612会议室

开发区校区:综合楼A区804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本单位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确因上课、监考、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老师,请于7月14日中午前请假。

联系人:辛会芳

联系电话:87531789


学校纪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参会人员名单


开发区校区:80

科级领导干部:64

王兰、赵春辉、王春霞、李丽娜、杨雪婷、苑杰、王洪友、米怀飞、王金萍、李秀艳、徐丹、盛国丰、邱志武、王茹、于开爽、孙韡、张秀峰、李在吉、马斌、姜云汉、郭娟、宋军君、霍苗、辛世巍、葛茂蔚、王红峰、孟颖、于新、孙宇、闫荣臣、赵金娃、齐超、徐健、王爱芹、钟立娟、邹德磊、肖武、李瑜、徐东升、韩钰丽、岳玉莲、刘泽、江世鑫、焦瑞华、崔智钢、成语、闫光耀、李洪源、赵伟、许海英、王少君、任强、沃雪梅、刘维丽斯、时伟超、杨晓琴、金娟红、刘丽湛、李响、莫战军、于淼、崔亚虹、陈新颜、刘立伟

处级领导干部:16

王永强、袁传军、刘秋、任长虹、王晓慧、李华戎、包莉娜、郭洁、刘俊民、马春东、包海默、孙晶、范一峰、刘东平、王学艳、杨学平

金石滩校区:28

科级领导干部:24

吴宝宁、兰莹、程英梅、华维、孙静、李军良、欣蕾、刘忠强、王可、李晨光、刘亚峰、王姝懿、谢瑾峰、牟艳艳、胡启霞、李建新、王宇飞、刘影、高杨、吴玄、王言、马威、付杰、郑巧红

处级领导干部:4

高强、孙险峰、朴晶、隋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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