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当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纪律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和巩固深化学校主题教育成果的一次生动检验。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九个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集、聚餐、聚会等活动(必要的生产、工作活动除外);二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从重点疫区返连和返校;三是严禁从重点疫区返连后,不配合、不落实学校、所在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统一安排隔离的规定;四是严禁从重点疫区以外地区返连后,不执行居家自我隔离14天的规定;五是严禁不如实报告经过重点疫区的活动轨迹及与相关确诊或者疑似患者进行密切接触等情况;六是严禁擅离职守,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七是严禁不执行省市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和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不配合学校、所在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防控、隔离工作;八是严禁隐瞒外地来连亲属、朋友有关情况,或者故意纵容不落实相应隔离措施;九是严禁参与制造、传播、散布谣言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社会恐慌的信息。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进一步抓好组织和保障工作,坚持“开学不返校、线上不停课、网上不停工”,抓好开学与返校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提下,统筹抓好全年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做到学校提出的“五个到位”要求,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要冲锋在前、发挥先锋表率作用,做到“五个带头”。要强化全校一盘棋思想,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按照各项任务部署要求,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控、统筹管理,杜绝重复报表、空喊口号、留痕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上级及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提醒;会同组织部门主动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防控工作中的责任落实、担当作为和作风表现的考察监督,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行为,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大连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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