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国家民委直属机关纪委、大连市纪委监委有关通知精神,为维护疫情防控大局,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通知》精神(附件1)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附件2),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2.紧盯关键问题,从严查纠“四风”。紧盯疫情防控工作,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思想麻痹,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办理婚丧嫁娶、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紧盯餐饮浪费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治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知微见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3.强化监督责任,严惩违纪行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做好监督的再监督。要进一步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密切关注网络和新媒体舆情动态,对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要配合所在党组织和学校纪委做好监督工作。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